炎黃春秋版版規及管理記錄
一、本版的讨论范围:远古至1840年,且除去三国时期的中国历史。
二、本版提倡的行为:
2-1、发表具有一定水平、篇幅及个人观点的原创文章。版主将酌情对优秀的文章加为精华,对较好的文章加为推荐。
2-2、语气平和的学术讨论。版主将对水平较高、讨论气氛较好的帖子加为讨论帖。
2-3、发表网上及世面书籍中很难找到的资料的转帖。版主将对极有价值的转帖染为蓝色主题。
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题或回帖将被删除或转移:
3-1、违反我国法律法规,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发表任何危害国家安全、涉嫌泄漏国家机密、影响社会稳定的言论的;发表带有宣传邪教、宣传封建迷信等各种有害信息,以及诋毁本论坛声誉的文章的;
3-2、帖子中具有污蔑、诽谤、诋毁、污秽、黄色、辱骂性质的言语和图片或该类言论和图片的链接的;
3-3、主题的大部分内容在本版允许讨论范围之外的;
3-4、主题帖内容过少且意义不大的(回帖中有保留价值较大的内容的除外);
3-5、对转帖内容不注明文章来源或原作者,甚至标明“原创”的,或有可能产生版权纠纷的;
3-6、转帖不完全的;
3-7、帖子中有明显人身攻击内容的;
3-7、重复发帖的,或把一个内容分成几帖发表的;
3-9、未经作者同意转帖本论坛其他会员的原创帖子的;
3-10、一日内转帖超过3篇,只保留较有价值的帖子,其余一概删除;
3-11、内容过短且无意义的回帖,如“顶”、“好”等视为灌水,直接删除;
3-12、主题或回帖中过多涉及时政及民族关系的;
3-13、未经授权发出售帖的;
3-14、主题或回帖中,语言中表现出无理由地对非公认败类的历史人物缺乏最起码的尊重的;
3-15、在短时间内连续发表主题或回帖,且意义不大的;
3-16、主题或回帖的发表者主动要求删除的;
3-17、其它应该删除帖子的情形
四、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题将被关闭(即锁帖,执行后该主题不能再回帖):
4-1、应该被删除的主题,可以先行锁定,过一定时间后删除;
4-2、回帖中的讨论内容偏离主题内容较远的;
4-3、回帖中的讨论语气过激,容易演变为骂架的;
4-4、回帖中的讨论超出允许讨论范围的;
4-5、其它应予锁定的情形
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题或回帖将被以旧帖形式删除(以旧帖形式删除即只删帖子,而不减少发帖数及金钱等数值):
5-1、沉底很久的保留价值不大的主题
5-2、回帖内容是针对已被删除的回帖内容的
六、附加说明:
6-1、对于上述规则及版主的管理行为不理解的,可以发送站内短信垂询。
6-2、会员第一次违规发帖,一般会收到版主的短信通知;今后再犯同样条款,则版主无短信通知的义务。
6-3、对于版主的管理行为不满的,可以到登闻鼓投诉,不得在本版发帖抱怨。
6-4、由于上述规定有些界限比较模糊,所以如对版主管理行为有异议,也可以到登闻鼓上诉。
6-5、对于违反上述规定中3-1、3-2条的人,论坛有权诉诸法律途径解决。
6-6、对于违反上述规定中其它条款情节较严重的或屡次违反的,版主将提请管理层给予追加处罚。
6-7、本版规自2004年12月18日起正式实行,原有的版规与本版规有冲突的地方同时废止。
新版规制定者:张建昭
2004.12.17
关于新版规的几点司法解释:
1、本版宁舍人气,也要保持适当的水平。所以严格禁水。
2、意义不大的主题帖,没有特殊用途或特别价值的,原则上不予保留。例如“最佳”、“十大”之类主题,没有特别精辟的论述的,都不是本版所提倡的。
3、对于主题帖只有一句话或短短几句话的,除求助等特殊情况外,一律删无赦。
4、转帖一定要注明出处。没有注明出处的转帖一律不予保留。
5、一如以往,本版鼓励原创,尤其鼓励高水平原创。
[ 本帖最后由 右文 于 2008-4-7 16:1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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